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与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在初二学年结束时完成考核。艺术与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由苏州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分校组织,集中阅卷。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市招办规定的细则执行。
(7)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查分的学生及科目确认后派专人送太仓市招办,由太仓市招办统一办理。查分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考生可在6月30日下午4:00起登录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中考成绩查询”窗口或太仓电信16881600进行成绩查询。